谷城石花经济开发区
湖北谷城石花经济开发区设立于1995年5月《鄂开发[1995]10号(关于将石花经济开发区列为省管开发区)》,2004年被省人民政府《鄂政函[2004]126号(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保留开发区名单的通报)》列为全省保留的省管经济开发区,在此之前,还先后被认定为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和《国科发农字[1996]191号(关于下达第二批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支柱产业建设的通知)》和全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示范区《农业部农企发[1994]26号(关于批准第一批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的决定)》。开发区通过清理整顿后,由国土资源部将原规划的10平方公里核准为5平方公里,四至边界东起朝天观,西至后畈与平川村结合地,南以西河、北河为界,北止九皇山。到目前为止,征地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,开发面积达3平方公里。区内投资总额累计达到15亿元。2006年区内生产总值30亿元,一般预算收入2000万元,上交税金348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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